今天给各位分享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简章

2、新闻中心

3、通辽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以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备中等职业教育、电大开放教育和社会培训职能。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哲盟师范学校、哲盟卫生学校、哲盟教育学院、内蒙古电大通辽分校合并组建而成,办学历史始于1951年。2009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9年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园林式单位、自治区文明校园。更多

4、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5、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6、通辽教体网查询分数_通辽市教育考试信息网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通辽市委员会、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通党字〔2019〕34号)精神,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数量   通辽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共计划招聘岗位267个,其中市直属单位138个,科左中旗10个,扎鲁特旗41个,开鲁县78个。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各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原国家“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内蒙古民族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其中,市直属单位原则上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及学历学位证俱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旗县原则上招聘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原国家“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内蒙古民族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5.学历、专业和执(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资格条件取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2022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果未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根据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招聘个别实习指导教师时,岗位条件可设置为相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执行,研究生专业参照“研招网”的硕士专业目录执行。   6.年龄条件:旗县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出生)。   7.需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需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试用期内及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试用期内及未满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曾受到过师德师风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共分为两个阶段。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报名共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已结束):东北师范大学现场专场招聘会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9:30-12: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面试结束后会对已达成协议的岗位进行核减,核减后的《岗位表》将重新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并接受网络报名。   (2)第二阶段: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9:00-2021年11月1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也可以登录通辽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zhaolu.tlsjyy.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3.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并按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应聘准备工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4.报名所需材料 (网络报名只需提供原件图片即可)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时间填写至简章发布日;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公章的证明;2022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在有效期内);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招聘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7.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当场告知审查结果及相关面试事宜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根据报名情况可采取笔试、综合测试等形式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进行。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与取得的证件等进行审核。   (三)面试   1.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3: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及学历要求为本硕专业一致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他特殊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及有关要求。   东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会面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3:30-18:30。网络报名的岗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将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要求咨询招聘单位。报考蒙古语授课教学岗位的,使用蒙古语作答;报考英语教师岗位使用英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4.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五)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设置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有关要求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环节递补一次。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附件: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通辽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通辽市教育系统2021年下半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我市圆满完成2023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我市2023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于1月3日至6日举行。本次考试报考对象主要为已注册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高二...   · 接续奋斗 砥砺前行——通辽职教这一年   · 2024年寒假安全告知书!   · 市委教育工委“三聚焦”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   · 新年献词丨告别2023,拥抱2024   · 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18次集体学习   · 党建领航 五个聚焦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移动互联方向)主要课程:C语言程序设计 、HTML语言、Java程序设计、Java Web编程技术、ES6.0核心编程、Android应用程序开发、Vue.js框架应用实战等。就业方向:计算机应用、网页设计与制作、软件开发与信息服务。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智能健康)主要课程…  为做好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按照《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通辽市教育系统本次公开招聘500名列编教师和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简称《计划岗位表》,下同)。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退役士兵)189人;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117人,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3日至2005年7月13日出生)。   2.报考学历、专业要求以《计划岗位表》规定为准。   根据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中部分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计划岗位表》。   4.普通话等级要求:要求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普通话等级要求见《计划岗位表》。   5.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7月13日(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3年7月13日(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6.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13日(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办理聘用手续之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曾受到过师德师风相关处分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tongliao.gov.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计划岗位表》)。   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后将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9:00-2023年7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7月14日10:30-2023年7月16日12: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9:00-2023年7月28日15:00;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6日10:00-2023年7月29日17:00。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实时查询报考岗位报名人数;同时,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应聘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进入资格初审。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时间填写至公告发布日;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定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6.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7.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旗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市教育局组织各旗县市区及市直各招聘单位在同一时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集中资格审核。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缴费并打印《报名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8.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比例为2:1,具体岗位开考比例详见《计划岗位表》。“项目人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应重新缴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通辽市教育局网站及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9.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通过微信进行缴费。考试收费120元(报名费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未参加笔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10.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考岗位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自动退回。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妥善保存此次缴费订单号。   11.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对于已经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纸质证书的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询教师资格证书编号页并截图上传。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中的普通话成绩查询页。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提供服务地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6)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学院)专业设置的相关证明材料。   (7)要求政治面貌的岗位须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8)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本人为2023年6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所报岗位学科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所报岗位学科知识考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教育信息技术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70分。   2.试卷种类及要求   教育综合知识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所有人员可以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或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并用相应语种作答。   学科知识及教育信息技术考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8日9:00-11:30   应聘人员务必于2023年8月6日8:00-7日23:59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4.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总成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旗(县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应聘人员应提交资格初审时上传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4.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旗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应聘人员面试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英语授课岗位除外)。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 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各岗位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面试人员总成绩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公布,具体公布平台见面试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市直单位体检工作由通辽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旗县体检工作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患有不符合教育教学需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1)通辽市教育局及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并按照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对应聘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计划岗位表》中要求有服务期限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3.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市直各招聘单位及旗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本公告由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计划岗位表》。   监督受理电话:0475-8835306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8835877   以上两部电话在整个报名期间8:30-12:00;14:30-17:30均有人接听,若因忙线无法接通,请稍后再试。   附件:《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附件下载:通辽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根据《通辽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通辽市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1169名教师。详情请阅读《通辽市2018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其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在通辽市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及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是指:按照《通辽市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党办字[2011]103号)规定,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派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以下简称蒙授生)。   二、招聘条件   (一)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5、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资格,详见《招聘岗位表》,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含在职教育)和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户籍限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3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应能够熟练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   以上涉及到的资格条件取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含9月13日)前。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考生须为2018年9月25日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8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2018年9月25日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士兵(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招聘工作人员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行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诚信承诺   考生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应聘条件,并签订《通辽市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严重的及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报名方式   1、考生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tlpta.com/ 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考生要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分阶段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报名;第二阶段为报考“普通岗位”和“蒙汉兼通”及“蒙授生”岗位的人员报名。   ①“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9月27日17:00。   ②“普通岗、蒙汉兼通、蒙授生”岗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月15日17:00。   3、计划调整: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4:1。第一阶段报名截止后,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取消的岗位转为普通岗位。第二阶段报名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4、报名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要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报名序号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   5、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招聘单位不予审查。隐瞒全日制在读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的,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的,须详细填写本人具备的执(职)业资格名称、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及起止时间。   7、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   考生必须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再点击“保存”。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备案。   特别提示: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将无法修改,其它信息在打印报名表后或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通讯工具)要在整个招聘环节,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务必保持畅通,以便重要事项通知。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旗县市区及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部门须在考生网上报名后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要及时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考生及时补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补充内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缴费。初审通过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笔试含两个科目共计考务费12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缴费时间截止时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时间:   ①“项目人员”岗位缴费时间:2018年9月25日—9月28日16:00。   ②“普通岗、蒙汉兼通、蒙授生”缴费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月17日16:00。   3、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退还考务费;2017年的高校毕业生减半退还考务费。这两类考生的考务费先交后退。考试结束后,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对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其减免费用会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退费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笔试缺考的考生不退费。   4、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务必于2018年11月6日—11月9日17:00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由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测试科目与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科目的权重为4:6。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及“蒙授生”岗位的考生,笔试须使用蒙古文试卷,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须使用汉文试卷,用汉文作答。   (三)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资格复审时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四)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一)面试工作在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市区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二)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辽市内生源迁出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原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表中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除以上证件外另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及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同时加盖了服务地旗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四)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等导致民族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报名中填写的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   (五)报考“蒙授生”岗位考生面试时须用蒙古语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考生面试时须用汉语作答。   (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开放式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1名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   (二)体检。体检由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考察。由各旗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本次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体检环节递补一次外,其他各环节均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主管机关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岗位表》中要求有服务期限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二)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以管理部门下发的聘用文件为准)被其他事业单位新聘用(列编招聘)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以管理部门下发的聘用文件为准)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旗县市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审查负总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格等所引发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通辽市2018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监督受理电话:8836246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2297992   附件:。   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通教人字[2018]121号)文件精神,经推荐评选、市教育局复核、党组例会研究,现对第34个教师节拟表彰人选公示如下。   一、通辽市优秀校长(30人)   杨文华女蒙科左后旗甘旗卡第一高级中学校长   石 岩男蒙科左后旗双胜镇中心学校校长   阿木古楞男蒙霍林郭勒市第三中学校长   刘军安男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第三中心小学校长   于世清男蒙开鲁县第二中学校长   祁海东男蒙开鲁镇新华中心校校长   于海民男汉开鲁县义和塔拉镇中心校校长   苏坤杰男蒙开鲁县东来学校校长   苑晓东男蒙开鲁县幼儿园园长   却 吉男蒙库伦旗第四中学校长   刘志星男蒙库伦旗六家子镇学校校长   周巴根那男蒙奈曼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校长   胡海涛男汉奈曼旗八仙筒镇平安学区中心校校长   王新民男汉奈曼旗新镇白音昌中学校长   周松华男汉奈曼旗第三小学校长   刘天源男蒙扎鲁特旗鲁北第三小学校长   乌云其木格女蒙扎鲁特旗民族幼儿园园长   照那苏图男蒙扎鲁特旗阿日昆都冷学校校长   李云阁男蒙扎鲁特旗巴彦塔拉学校校长   路长海男蒙科左中旗宝龙山中学校长   包宝龙男蒙科左中旗舍伯吐蒙中校长   侯庆利女蒙科左中旗保康中心校校长   陈希贤男蒙科左中旗保康二中校长   于秀芬女满科尔沁区明仁小学校长   高海英女汉科尔沁区交通小学校长   黄 文女汉科尔沁区育新学校校长   张晓丽女汉科尔沁区丰田镇中心小学校长   王 莉女蒙科尔沁区清河镇中心小学校长   王庆江男满科尔沁区余粮堡高中校长   常 勤女蒙通辽市蒙古族幼儿园副园长   二、通辽市优秀教师(80人)   吕 伟女蒙科左后旗查日苏镇初级中学   包晓明男蒙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第三小学   李 艳女蒙科左后旗实验小学   包红艳女蒙科左后旗朝鲁吐镇中心学校   刘红新女汉科左后旗甘旗卡镇潮海小学   张志强男汉科左后旗甘旗卡第二高级中学   王玉兰女蒙科左后旗教研室   韩莲花女蒙科左后旗蒙古族实验小学   孟庆红女蒙霍林郭勒市第一小学   王全荣女蒙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   马新爱男汉霍林郭勒市第五中学   王玉莹女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九年一贯制学校   陈丽梅女汉开鲁县蒙古族中学   张艳玲女汉开鲁县胜利小学   路慧敏女蒙开鲁县工农小学   王艳春女汉开鲁县建华镇北清河学校   石 权男汉开鲁县东风学校   张立华男汉开鲁县建华镇中学   高聪颖女汉开鲁县麦新中学   刘丽莉女汉开鲁县三棵树学校   姜 宏男汉开鲁县第一中学   张 华男汉库伦旗扣河子镇中心校   吴 英女蒙库伦旗蒙古族小学   于立泓女汉库伦镇小学   宋月英女蒙库伦旗额勒顺镇学校   付存红女蒙奈曼旗第一中学   王明辉男蒙奈曼旗第一中学   李 娜女蒙奈曼旗第一中学   银 花女蒙奈曼旗蒙古族中学   金梅花女蒙奈曼旗蒙古族中学   李凤娟女汉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中学   苏敦格日乐女蒙奈曼旗明仁苏木清河学区中心校   王 奇男蒙奈曼旗八仙筒学区中心校   滕守林男汉奈曼旗青龙山中学   格日乐图雅女蒙八仙筒蒙古族学校   刘爱琴女汉扎鲁特旗第一中学   王乌云塔娜女蒙扎鲁特旗格日朝鲁学校   敖敦格日乐女蒙扎鲁特旗前德门学校   张丽华女汉扎鲁特旗乌额格其牧场学校   聂冬梅女蒙扎鲁特旗黄花山中心校   龙国庆男蒙扎鲁特旗职业教育中心   娜仁其其格女蒙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学校   李云慧女汉扎鲁特旗实验小学   白凤梅女蒙扎鲁特旗道老杜学校   吴塔娜女蒙科左中旗蒙古族实验学校   石 莲女蒙科左中旗宝龙山镇第三小学   安沙仁女蒙科左中旗教研室   孙格日乐女蒙科左中旗蒙古族中学   关通拉嘎女蒙科左中旗腰林毛都中心校   王浩特乐男蒙科左中旗宝龙山蒙古族中学   李高娃女蒙科左中旗舍伯吐中心校   代初古拉男蒙科左中旗花胡硕中心校   陈国玉男汉科左中旗保康一中   包国成男蒙科左中旗花吐古拉镇中心校   刘冰冰女蒙科左中旗保康一中   张额木格吐男蒙科左中旗希伯花中心校   孙仲平男蒙科尔沁区第三中学   杨 勇男蒙科尔沁区第七中学   杨晓丹女满科尔沁区第八中学   乌 兰女蒙科尔沁蒙古族中学   徐宝华女汉科尔沁实验初中   习艳秋女蒙科尔沁区钱家店实验初中   任树伟男汉科尔沁区余粮堡高中   刘 怡女蒙科尔沁小学   陈丽艳女汉科尔沁区实验小学   胡慧丽女汉科尔沁区建新学校   张金艳女蒙科尔沁区逸夫小学   田国伟男蒙科尔沁区钱家店镇中心小学   高 阳女汉科尔沁区铁路一小   高宏艳女蒙科尔沁区孔家学校   付国翠女蒙科尔沁区丰田镇民主学校   王斯日古楞男蒙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   色音巴特男蒙通辽蒙古族中学   王玉荣女蒙通辽市蒙古族学校   李玉山男蒙通辽新城第一中学   张锋镝女汉通辽第五中学   刘 丽女蒙通辽市特殊教育学校   李顺玉女朝鲜通辽市幼儿园   徐 莹男汉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   徐立艳女汉通辽职业学院   三、通辽市师德标兵(30人)   双 柱男蒙科左后旗蒙古族实验初级中学   包国军男蒙科左后旗巴胡塔苏木伊胡塔初级中学   杨明秀女汉科左后旗金宝屯镇初级中学   李云利男蒙霍林郭勒市第六中学   李 静女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第一中心小学   李宝珠男汉开鲁县和平中学   石富业男汉开鲁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王 莹女蒙开鲁县第一中学   贺其叶勒图男蒙库伦旗白音花学校   安明源男汉库伦旗第三中学   张 敏女汉奈曼旗东明中学   白玉荣女蒙奈曼旗蒙古族幼儿园   耿文杰女汉奈曼旗第一中学   范友宏女汉奈曼旗八仙筒镇中学   那顺白乙拉男蒙扎鲁特旗蒙古族实验小学   王金霞女蒙扎鲁特旗乌额格其学校   齐国琴女蒙扎鲁特旗鲁北第二小学   包翠英女蒙科左中旗白兴吐苏木中心校   张玉春女蒙科左中旗希伯花中心校   栾 海男汉科左中旗保康一中   韩宝泉男蒙科左中旗特殊教育学校   高伟迪女汉科尔沁区大林高中   吴红凤女蒙科尔沁区南门小学   梅景环女汉科尔民区施介小学   赵 娜女满科尔沁区实验小学东校区   刘 彬女汉科尔沁区铁路第二小学   张宏伟女汉科尔沁区育新镇西六方学校   蔚 婧女汉通辽市蒙古族幼儿园   赵德福男汉通辽市第一中学   王维清男汉通辽实验中学   四、通辽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30人)   包乌日乐吉男蒙科左后旗阿古拉镇中心学校   王丽梅女汉科左后旗金宝屯镇中心学校   王丽玲女汉科左后旗甘旗卡第三初级中学   包双叶女蒙科左后旗吉尔嘎朗镇中心学校   吴晓蕾女汉霍林郭勒市第二小学   王桂玉女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家子小学   尚奉杰女 蒙开鲁县民主小学   林凤艳女汉开鲁县第三中学   于洪艳女蒙开鲁县实验小学   张彦华男汉开鲁县小街基中学   范艳华女汉库伦旗第二中学   宋明辉女汉奈曼旗实验中学   吕艳娇女汉奈曼旗治安学区中心校   崔静然女蒙奈曼旗实验小学   乌根塔娜女蒙扎鲁特旗蒙古族第二中学   张莉萍女蒙扎鲁特旗嘎亥图学校   宋永江男汉扎鲁特旗香山中心校   张宏梅女汉扎鲁特旗第二中学   李力华女蒙科左中旗舍伯吐蒙古族中学   王冰洁女蒙科左中旗保康第二中学   董颖红女蒙科左中旗保康三中   王铁妞女蒙科左中旗蒙古族实验学校   刘玉华女汉科尔沁区第二中学   许博浩女蒙科尔沁区敖力布皋学校   郑鹏鹤男汉科尔沁实验高级中学   吴 霞女满科尔沁区红星中心小学   张 波女蒙科尔沁区木里图学校   楼永刚男蒙通辽职业学院   刘慧敏女汉通辽市实验小学   潘 立男汉通辽实验中学   五、通辽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0人)   包双连男蒙科左后旗教育督导中心   白志强男蒙科左后旗阿都沁苏木额莫勒初级中学   孙 宇男蒙霍林郭勒市教育督导中心   李佳倩女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迟东南女汉开鲁县第二幼儿园   张学忠男蒙开鲁县教师进修学校   赛吉拉夫男蒙库伦旗第一中学   李广生男蒙奈曼旗明仁苏木中学   赵 静女蒙奈曼旗实验小学   杜艳红女蒙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邵学辉男汉扎鲁特旗特色学校   孟根达来男蒙扎鲁特旗蒙古族第一中学   王永君男蒙科左中旗实验小学   李 杰男汉科左中旗敖包苏木中心校   史丽君女蒙科左中旗宝龙山镇第二小学   肖俊英女汉科尔沁区第四中学   王丽萍女汉科尔沁区教体局教研室   王 爽女蒙科尔沁区永清小学   王云山男蒙通辽市教育局   吉日木图男蒙通辽市教育教研室   六、市校合作优秀教师   卢金明男满内蒙古民族大学文学院   包晓华女蒙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学院   林丽波女汉内蒙古民族大学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   王 强男汉内蒙古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赵华洋男汉内蒙古民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郑庆福男汉内蒙古民族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李 哲男汉内蒙古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陶 春男蒙内蒙古民族大学医学院   格日勒图男蒙内蒙古民族大学体育学院   王思珍男汉内蒙古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七、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5天(2018年9年3日至7日)。   受理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或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公示受理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通辽市行政中心0620室)。   受理电话:0475-8835311   特此公告。   通辽市教育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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