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学生时代谁没听过或有过外号?“大胖”“小黑”……有人甚至从小学被叫到高中毕业。可一句“至于这么玻璃心吗”,这事就只是玩笑吗?欢迎来到《“宪”在进行时》第三期,今天咱们聊聊这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写得清清楚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
人格尊严就体现在姓名权、名誉权里,那些带歧视、侮辱、恶意调侃的外号,都是在法律底线上踩踏!
有人不服:“我按长相、身材起外号,怎么侵权了?”那请问:叫口吃的同学“小结巴”,叫长痘的同学“麻子脸”,这是玩笑还是戳人痛处?更过分的是,现在“外号攻击”还蔓延到了网上,改昵称、写签名贬损别人,这是“亲昵”,还是“侵权”?
最高法最近公布一起典型案例:小学生小李和小王闹矛盾,小李把班级群昵称改成“小王你好可怜”,签名写成“小王你散架了”,还在社交平台标注“主挂小王”,在同学群里追着嘲讽。结果小王被全班围观,心理压力巨大。法院判决:小李侵犯名誉权成立。因他是未成年人,父母未尽监护责任,需书面道歉并赔偿,零花钱先扣,不够的家长补!
别说“我们是闹着玩的”,法律看的是行为后果,不是你的初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公民享有名誉权和人格权,禁止侮辱、诽谤。未成年人也要为侵权行为负责。
当然,不是所有外号都违法。“学霸”“开心果”这种外号,人人都想要!
怎么避免“取外号”变成“踩红线”?金燕敲黑板:
1. 换位思考:起外号前先想想,这外号放自己身上乐意吗?2. 把握边界:外号要褒义、对方得接受,不碰生理缺陷、外貌歧视的雷区,更不传到网上。3. 及时止损:发现外号让人不适或有人网上“挂人”,马上制止,别跟着起哄。4. 勇敢维权:如果遇到侮辱性外号或网络“挂人”,别忍气吞声。告诉老师、家长,保留好聊天记录和截图,必要时用法律保护自己。
金燕之谈:人格尊严无小事。一句外号,可能就是伤人的软刀子。宪法和法律守护的不仅是生命财产,更是每个人的人格尊严。同学之间真正的友谊,源于对彼此底线的尊重,而非肆无忌惮的嘲笑。那些觉得“玩笑而已”的朋友,别拿别人的尊严当玩笑!因为法律,绝不会跟你开玩笑!
下期预告:“常回家看看”不仅是歌,也是法。宪法不让爱与陪伴缺席,咱们下回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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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拍摄/剪辑 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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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jianbai.vip/post/5292.html发布于:2025-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