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区附近海域近期出现河豚聚集现象,吸引了很多垂钓爱好者前来钓鱼。然而,河豚体内含有剧毒的神经毒素——河豚毒素,因此大连市疾控中心发布提醒,明确指出大连周边海域自然分布的野生河豚绝对禁止捕捞和食用,因为存在极高的中毒风险。

  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非常强的神经毒素,其毒性甚至超过剧毒氰化钠千倍以上。这种毒素的理化性质相当稳定,即使在100℃高温下加热5小时或每天日光暴晒8小时连续20天后,也不能被完全破坏。常规的盐腌、日晒及普通烹饪方法均无法彻底去除河豚毒素。

  一旦摄入河豚毒素,中毒潜伏期通常为10分钟到4小时之间。轻度中毒症状表现为口唇、舌尖及四肢末端感觉麻木,以及手指和脚趾刺痛;重度中毒则会导致运动神经麻痹、四肢瘫痪、呼吸困难乃至循环系统衰竭等症状;最严重的情况可能会因呼吸肌麻痹而导致死亡。目前临床上尚无特效解毒药物,故而病死率较高。每年我国都会发生多起因食用处理不当的河豚或误食含河豚毒素食物而引起的中毒事件,甚至导致人员伤亡。

  除了河豚外,河豚毒素还存在于蝾螈、蟾蜍、多棘槭海星、云斑裸颊虾虎鱼、花纹爱洁蟹和圆尾鲎等多种动物体内。在中国而言,引起河豚毒素中毒的食物主要是某些特定种类的鱼类。野生河豚内脏(尤其是卵巢和肝脏)、血液、皮肤、眼睛等部位的毒素含量特别高。繁殖季节时河豚的毒性会显著增强,而且雌性的毒性大于雄性。即便部分河豚肌肉中不含毒素,但当它们死后,内脏中的毒素也可能渗入肌肉,食用后仍可能引发中毒。

  关于食用含有河豚毒素鱼类的安全指导非常严格:首先,仅允许食用能够被准确控制来源的养殖河豚,目前中国仅有红鳍东方豚和暗纹东方豚两种可以人工养殖;其次,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特定程序加工制作成熟河豚才能安全食用。消费者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正规企业销售并已加工好的河豚产品,或者在具备相关资质的餐馆里享用。

  市疾控中心建议市民不要自行捕捉或尝试食用河豚。如果在食用河豚后感到手指和脚趾刺痛,口唇、舌尖以及四肢末端感觉麻木等不适症状,应立即进行催吐自救,并尽快就医,同时向医生说明自己的进食情况以便获得正确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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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jianbai.vip/post/5795.html发布于:2025-12-05